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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行业会计分录

司法拍卖的库存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内部领用库存商品,此处库存商品若为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货物,内部领用,则视同销售,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要缴纳销项税(在计算所得税时,确认为收入,但调表不调帐,)借:相关费用/生产成本/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此处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同类商品当月平均外售价格*相应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若无商品外售价格,按以下顺序选择确定:1、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2、组价公式:组成技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此时要看领用的库存商品是否是应税消费品,则可忽略消费税一项

土地拍卖款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急需要,谢谢!!

展开全部 1,从别人手中收购车辆时怎么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旧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做此分录) 贷:库存现金等 2,将收到的车卖出去怎么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旧车 3,对收购的车辆进行维修后再销售时,维修费用怎么处理 借:库存商品—旧车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4,怎么样结转成本和收入(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增值税结转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从别人手中收购车辆时怎么样进行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旧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做此分录)贷:库存现金等 2,将收到的车卖出去怎么处理借:库存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旧车 3,对收购的车辆进行维修后再销售时,维修费用怎么处理借:库存商品—旧车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4,怎么样结转成本和收入(期末结转)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增值税结转 1)结转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因此二手车交易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仅限于个人销售二手车。

非个人销售二手车都必须缴纳增值税 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二手车销售者,应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

自2010年9月1日起,对一般纳税人,可实行“先票后税”,即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时不缴纳税款,但必须向市场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戳的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场留存),在次月征收期内申报纳税。

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非自然人实行“先税后票”,即此类纳税人到二手车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前,必须持《车辆鉴定评估报告书》按第十项“评估结论”确定的价格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增值税,凭增值税《完税证明》到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

非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的,应自9月1日起全部征收增值税,具体政策汇总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17% (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4%/2 拓展资料 加强二手车流通的政策协调与行业指导,鼓励和支持二手车流通经营主体多元化及连锁经营。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要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原则。

(一)新设立或搬迁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要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未制定商业网点规划的,必须先行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并报所在地政府批准后,才能进行二手车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店铺的设立工作。

未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地级市,原则上不得新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店铺。

(二)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店铺的营业面积,设施,服务功能必须与社会需要相适应,能满足二手车交易的相关要求。

(三)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店铺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经营主办方向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经营主办方提出设立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交属地商务部门。

3,属地商务部门对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提出同意设立的意见,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

4,经营主办方凭有关文件和属地商务部门符合城市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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