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IAS、IFRS、US GAAP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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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从 2002 年开始,将国际会计准则(IAS)更名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US GAAP由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经过了6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US GAAP可以算是一个国际上最为复杂的会计准则系统。
In October 2002, under the Norwalk Agreement the FASB and the IASB formally agreed that they would work towards convergence(趋同) between US GAAP and IFRS and in February 2006 they released a 'roadmap' setting out the convergence projects.补充一下: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CAS)同时参考了IFRS、主要国家(like US)的GAAP,并保留了自身情况综合制定的一个准则,但总体还是朝趋同方向发展,鉴于UK曾经的影响力和一直以来的推广,目前已有 100 多个国家或地区不同程度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与之趋同
会计准则“IAS”、“IFRS”、“US GAAP”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分别是...
1. IFRS 和GAAP 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发展历史不同2. IFRS来源于欧洲 欧洲公司有两个比较大的特点1.财报有地域差别 2.融资以银行借贷为主这样 他们就发展出了以principle为主的准则形式 简单说就是给你个大概范围 没有刻板的rule 这样 在不同国家之间 只要遵守principle就行了 剩下的部分可按照国家需求自己调整 公司一般不需要Equity融资(发展历史来看, 当然现在不一样了,这也是IFRS渐渐向GAAP靠拢的原因,要上市敛财啊)。
3. GAAP来源于美国 公司融资主要特点:上市 因为上市就意味着财报需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和格式 都一个刻板地要求 大家要做到都一样 才能可比 才能更好的融资 同时他们都是一个国家的 国家需要报表的规范性 所以GAAP以Rule 为主。
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
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IFRS与IAS这两个词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国际会计的 会的请进!
IFR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B) 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 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使各国的经济利益可在一个标准上得到保护,不至于因参差不一的准则导致不一样的计算方式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至今已经推出 41 项,且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
这些准则在国际上,按照公众利益,制订和公布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同一会计准则,并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执行。
它是全球统一的财务规则,是按照国际标准规范运作的财务管理准则。
IASB并委托专业的会计师团体如国际会计师公会(AIA)向专业高级会计师培训。
中国于 98年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并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根据WTO要求,中国开放金融业为标志的前提下,各行各业的行业标准逐渐与国际接轨,因而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人才需求大大增大。
2.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 Section A The context of Financial Reporting 第一部分 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 IAS Framework for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IFRS Section B Assets and revenue 第二部分 资产与收入 IAS 2 Inventories IAS 11 Construction Contracts IAS 16 Property, Plant & Equipment IAS 18 Revenue IAS 20 Government Grants and Government Assistance IAS 23 Borrowing Costs IAS 32 Financial instruments: Presentation and Disclosure IAS 36 Impairment of Assets IAS 38 Intangible Assets IAS 39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IA S 40 Investment Property Section C Liabilities 第三部分 负债 IAS 10 Events After the Balance Sheet Date IAS 12 Income Taxes IAS 17 Leases IAS 19 Employee Benefits IAS 37 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 Section D Group accounts 第四部分 合并会计 I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AS 21 The Effects of Changes in Foreign Exchange Rates IAS 27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 in Subsidiaries IAS 28 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 IAS 29 Financial Reporting in Hyperinflationary Economies IAS 31 Financial Reporting of Interests in Joint Ventures Section E Reporting and disclosures 第五部分 列报与披露 IFRS 5 Disposal of Non-current Assets and Presentation of Discontinued Operations 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 7 Cash Flow Statements IAS 8 Net Profit or Loss for the Period, Fundamental Errors and Changes in Accounting Policies IAS 14 Segment Reporting IAS 24 Related Party Disclosures IAS 33 Earnings Per Share IAS 34 Interim Reporting Section F Other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第六部分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 IFRS 2 Share-based Payment IFRS 4 Insurance Contracts IAS 26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Retirement Benefit Plans IAS 30 Disclosures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Banks IAS 41 Agriculture IAS会计方面 在国际会计中。
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所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的缩写为IAS.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所颁布的准则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以理解它是一本书),其中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只是书里的一部分,包括39个小准则)和解释公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前也叫国际会计准则来着 IAS 是 IFRS 的前身
中国会计准则和ifrs差别大吗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 (一)在内容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差别: 1.中国目前还缺少一个概念框架。
国际会计准则和大多数发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以起到指导作用。
但中国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框架。
其结果是,中国没有采用一套系统一致的方法去发展会计准则,而采用了将中外会计准则的个别差异分项处理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
2.中国尚未对许多会计问题发布具体准则,如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职工福利义务、金融工具、所得税、政府补贴、资产减值,等等。
3.中国准则对某些重要会计信息的披露尚无要求,如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的部门、每股收益(包括摊薄)的计算方法、分部报告,等等。
4.在中国已有准则或制度加以规范的一些会计业务问题上,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还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债务准备的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债务准备的适用范围、追加的资产建造、利润分配方案、债务重组,等等。
(二)在形式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
中国的准则正式条文都比较简略,而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正文比较详尽;国外的会计准则均具备几个不同的层次,准则下面还有准则解释、技术公告等层次,而中国的会计准则没有这样的层次。
(三)在制定机制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
中国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委员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准则制定过程中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范围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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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
根据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现简析两者在会计处理方面上的10项主要差异,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价、借款费用资本化、非货币性交易、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商誉、研究与开发费用、开办费、资产类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所得税。
固定资产采购计价中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以其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
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价应当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资产重估和折现的影响。
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购房,价款1亿元,分10年等额还款,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千万元。
借款费用资本化中国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予资本化,直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资本化金额=借款利息+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
国际准则规定,用于构建资产的一般性借款符合条件可以资本化。
资本化金额=所有专门借款费用-暂时投资收入。
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借入1,000万元专门借款用于建造厂房,03年平均支出为800万,企业将借入款项余额放入专项银行户口,利息收入为5万。
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8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95万。
这样,IAS比PRC多计入资本化金额15万,同时少确认利息费用15万。
非货币性交易中国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的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
国际会计准则区分了同类和非同类的资产互换,规定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同类资产按换出资产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而不同类的资产交换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损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短期投资中国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仅对跌价损失计入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市价与成本的盈利或损失变动都计入损益。
长期投资商誉中国准则规定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债权投资以成本,贷项计入资本公积。
国际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的投资以成本,按取得的可辨认应折旧/摊销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摊销,如负商誉超过FV,超过部份立刻确认为收益。
假设企业A用100万元购买企业B30%的股权,企业B净资产是200万元,但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是300万元。
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4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商誉=10万,此后分享被投资者损益时,需考虑因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中国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
国际准则规定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开办费中国准则规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开办费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资产类政府补助中国准则规定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记入补贴收入。
国际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并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债务重组中国会计准则规定按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重组利得不能确认为收益,而为资本公积。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
所得税中国准则规定所得税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款法按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
纳税影响会计法需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负债法。
国际准则规定所得税仅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即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
假设某公司花费100万元开发成本,按国际准则规定需予以资本化,但税法规定计入损益。
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递延所得税费,贷计递延税负债。
例如A公司收购B公司,被收购B公司资产账面金额为1000万元,收购时按公允价1200万元调整。
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商誉,贷计递延税负债。
如何区分GAAP与IFRS
GAAP与IFRS的区别1.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
US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
2.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
US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
33.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
US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
4.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
US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
5.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US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6.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
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
US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
7.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
US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 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
8.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
US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
9.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
US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
10.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
US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
11.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
US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
12.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 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
US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 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
13.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
USGAAP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
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
US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
14.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US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15.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
US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
16.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
US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
17.在合营企业的投资上,IFRS规定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
USGAAP规定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
18.在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上,IFRS规定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
USGAAP规定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
19.在中期报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IFRS规定中期是一个任意的报告期间(附有某些例外)。
USGAAP规定中期是全年的一部分(附有某些例外)。
20.在减值迹象上,IFRS规定当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使用价值(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 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则发生减值。
USGAAP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 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
21.在减值损失的计量上,IFRS规定基于可收回金额(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
USGAAP规定基于公允价值。
22.在资产剩余价值的计量上,IFRS规定在假定资产已经使用完毕,且符合其使用年限结束时的预期状况的情况下,以资产目前的净销售价格计量。
USGAAP规定通常是资产未来处置时预期收入的折现值。
23.在商誉减值测试的层次上,IFRS规定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
其代表了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目的而对商誉做出监察的最低组织层次,其不能大于 一个业务或地区分部。
USGAAP规定报告单位——业务分部或组织内的更低一个层次。
在商誉减值的计算上,IFRS规定一步法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 额(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和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和其账面价值。
USGAAP规定两步法:比较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和其包括...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主要内容 1.基本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修订征求意见稿是以1992年版本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基础,以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为依据,借鉴IFRS《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修订而成的。
它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当出现新的业务,具体会计准则暂未涵盖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所确立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基本准则规定了整个准则体系的目的、假设和前提条件、基本原则、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内容。
会计准则体系的总体目标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人、债权人、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和管理测光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这是全社会对会计信息共同的基本标准。
总则部分同时也明确了会计的基本假设,包括持续经营(表明该准则体系中不含破产清算会计准则)、会计主体、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其中对会计分期问题,由于《会计法》的限制,仍然规定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
基本准则第二章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就是会计基本原则。
其中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
刘玉廷认为:目前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重要性原则贯彻不够,造成了大量“垃圾”信息,并不是越多越好。
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权责发生制并入会计分期基本假设,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的计量中。
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会计要素仍保留原先的六要素分类,规定的主要内容为定义和相关的定性规定。
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表述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类似,但在内涵上借鉴了IFRS《框架》,有所扩大。
会计要素的计量单列一章。
计量是本次准则修改中重点把握的问题。
美国会计准则和IFRS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为此财政部多次与IASB讨论相关问题,例如生物资产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等。
公允价值反映现时价值,与决策确实比较相关,但如何取得并确保其可靠性?而且公允价值增值的收益并无相应的现金流。
目前基本会计准则明确以历史成本为各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但如果能取得公允价值并且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本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财政部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可视同投资,且各大城市均有房地产交易市场,该市场的交易机制正在不断完善中,可以认为有活跃的市场。
但是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另一方面,IFRS也并未完全否定历史成本计价,因此公允价值运用程度上的差异不构成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IFRS之间的重大差异。
本次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已经引起中评协的关注,认为是拓展评估师业务的重要时机。
2. 各具体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 存货准则。
这是对原准则的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为: l 取消后进先出法,原因是IAS2在2003年度的改进计划中已经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理由是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
本次准则体系建设中,对于非原则性问题,尽可能与IFRS保持一致。
l 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也就是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
(2) 投资准则。
主要修订内容为调整投资的分类方式。
调整后的投资分类为: l 交易性证券投资,类似于原先的短期证券投资。
期末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采用现行的单边调整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l 持有到期投资,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面值、利率均固定,且持有期限较长,主要为债券。
此类投资以历史成本计量,但如发生减值,则需计提减值准备。
l 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
其成本法、权益法核算基本维持现状,这与IFRS仅在合并报表中使用权益法不同,可称为“会计核算的权益法”,准则同时管到会计核算而不仅仅是报表列报,IASB对此也已认同。
(3) 固定资产准则。
基本变化不大,主要变化是在确定净残值时,引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概念。
由于目前尚难直接借鉴和全面引进IFRS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经与IASB协调,要求改变固定资产净残值的确定方法。
(4) 生物资产准则。
本准则主要规范农垦企业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将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消耗性、公益性三类,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该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强,其规定与农垦企业的现行会计实务也比较接近(另一项与相关企业的会计实务比较接近的是《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
该准则不引进公允价值计量,这里的部分原因是在调研时农林主管部门反对。
(5) 资产减值准则。
明确了若干项资产减值迹象,以及可收回金额为协议销售价格减去处置成本后的净额或...
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包括了哪些内容
美国会计准则和IFRS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仍然规定以日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
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而且公允价值增值的收益并无相应的现金流,也强调了可比性,即原先的长期债券投资,期限,该市场的交易机制正在不断完善中,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另一方面:l 交易性证券投资,所以他们将与美国方面协调此问题)。
在执行该准则时,应注意避免在计提金额确定上“拍脑袋”。
它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到统驭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准则的准则”,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另一方面。
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本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包括工资、福利,则需计提减值准备。
l 权益性投资,即长期股权投资。
其成本法,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
由于尚难直接借鉴和全面引进IFRS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对于非原则性问题,尽可能与IFRS保持一致,这与IFRS仅在合并报表中使用权益法不同,可称为“会计核算的权益法”,准则同时管到会计核算而不仅仅是报表列报,IASB对此也已认同。
l 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允许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
l持有到期投资:l 取消后进先出法,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
权责发生制并入会计分期基本假设。
新会计准则体系与IFRS的实质性差异之一,对此IASB表示,满足投资人、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财政部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可视同投资,且各大城市均有房地产交易市场、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因此公允价值运用程度上的差异不构成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IFRS之间的重大差异。
本次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公允价值的运用已经引起中评协的关注,认为是拓展评估师业务的重要时机。
主要变化2. 各具体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1)存货准则。
对应于IAS19,职工薪酬也就是企业付给职工的所有报酬。
基本会计准则明确以历史成本为各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但如果能取得公允价值并且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住房公积金等。
该准则规范的内容与现行政策基本比较接近。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财政部认为,此时抵债物资虽然可能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但是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9)所得税准则。
该准则是新准则体系中实施难度最大的准则之一。
与现行的应付税款法相比,该准则的理念有重大变化,参照IAS12的规定,强调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调整若干项目后求得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基础(按资产负债表观调整利润总额)。
(10)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
引入公允价值和评估作价。
如没有活跃市场,则非关联的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11) 企业合并准则。
本准则的影响较大。
企业合并在法律形式上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处于同一控制下,分为处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中国的企业合并中为大多数)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控股合并不取消法人资格,实质是股权投资,在投资准则中规范;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是本准则所规范的内容。
而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商誉的减值问题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单独予以规定,只减值不摊销。
该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方法与IFRS3一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IFRS中尚无规定,因此该项规定不作为中国会计准则与IFRS之间的差异看待。
(12)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该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以控制的存在为基础,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
准则排除了比例合并方法,但要求业务与母公司差异较大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13)每股收益准则。
该准则为新制定的披露准则,不涉及确认和计量问题。
重点是解决可转债、期权性质的认股权证等问题。
该准则的制定背景是:继续沿用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第9号编报规则《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已不能满足要求。
本准则借鉴IAS33的规定,要求计算基本EPS和稀释EPS,且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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