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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互访:注会专业优质资源共享

2008-08-26


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制订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间教授互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间未来将推行教授互访制度。业内专家指出,此举将促使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教育的优秀教学资源实现共享,并促进国内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整体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晓慧认为,《方案》的制订出台,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学和人才培养提供了一条与国际接轨的具体做法,为我国尽快形成国际化、开放式、大视野的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人才培养模式奠定了制度基础。此外,注册会计师学院间教授互访将使未来我国注册会计师教育能够实现学院间优秀教学资源的共享,并使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的师资在互访中“取长补短”,从而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整体教学水平。
  求解教学资源重复建设问题
  记者了解到,1994年,国家为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培养注册会计师人才,在高等院校会计本科专业推行了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培养教育制度。目前,全国有22所高等院校具有开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本科教育的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开办10多年来,已经为国家培养了10000多名毕业生,为社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2006年11月,中注协根据其制订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设立了教学设施、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教学组织、案例库建设、教师互访等8大类19个评估指标,对22所高校实施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并实行“有进有出”的评估考核机制。评估结果显示,目前,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存在教学资源低层次、重复建设等问题。
  针对这一实际,中注协制订了《方案》,以解决现存问题,实现优秀教学资源共享,推动22所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资格的高校提高办学质量,着重培养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的国际化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
  多形式开展互访
  《方案》规定,互访教授的选派时间为1个学期;教授互访期间的工作应主要集中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6门核心课程的教学和科研,以及学术交流等活动。各院校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以结对子形式互派教授,还是单方向派出或接收互访教授。按照规定,互访教授的选派应符合3个条件:一是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已取得一定成果;二是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和学位,或者聘任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某一专业方向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3年以上;三是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此外,《方案》对互访教授在互访期间的教学工作和相关考核方式进行了明确。互访教授的教学方式将采取示范性教学、网络教学、专题讲座和学术交流等形式。互访期间,互访教授应到接收院校就1门专业方向核心课程进行示范性教学,至少完成其规定的最低课时标准的教学工作量;互访教授应到接收院校开设至少3次以上的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课程相关的专题讲座;互访教授参与接收院校组织开展的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核心课程相关的至少3次以上的学术交流活动。
  按照规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间将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择优选定互访教授。接收院校将把来访教授访问期间的工作纳入本校的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当中,派出院校则对接收院校通报的互访教授在互访期间的教学情况、教学效果及评价结果予以认可,并把互访教授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纳入其工作量计算和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教授互访实现与国际接轨
  李晓慧告诉记者,目前在国际上,资深的会计教授往往在会计学术界和实务界都会有出色的工作表现,并会在不同的学校轮换任职。在这种模式下,会计教授可以丰富其教学经验,增长科研的阅历和实践能力。对于注册会计师教育界而言,能够使有限的教学经费开发出来的优秀教学资源实现共享;而对于注册会计师学生来说,则能够借助教授的经历开阔视野。因此,《方案》对互访教授在资格、互访期间工作内容和评价考核办法等方面所作的细致规定,体现了国家注册会计师管理部门“着力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教学和培养人才机制”的发展思路。
  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未来注册会计师教授互访工作将本着中注协推动、院校间自愿结合的原则推进。中注协将帮助建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对优秀教学资源的需求和供给信息平台,支持互访教授参与接收院校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鼓励加强院校间的学术交流,并以此带动和促进相关专业的发展。中注协还将把教授互访工作纳入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当中,对互访工作进行适时跟踪、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互访结束时,中注协将对接收院校上报的互访教授工作情况及其对互访教授教学、科研等的考评结果予以确认,并根据互访方式、时间、效果,在教学质量评估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